認識低血糖 | 2017-06-30 |
一、什麼是低血糖?
當血糖濃度低於70mg/dl或血糖未過低卻有低血糖症狀時,稱為低血糖。
二、引起低血糖的原因:
- 降血糖藥物使用過量或不當。
- 使用降血糖藥物後未進食或吃的太少。
- 空腹運動或運動過度激烈卻未適當補充食物。
- 肝腎功能障礙。
- 初期身體上可能會有飢餓、頭暈、發抖、心跳加速、冒冷汗、發冷、全身無力等症狀。
- 心理上可能會有突然的情緒及行為改變,例如激動、無故哭泣、注意力無法集中等。
- 長期的糖尿病患者,由於對於低血糖反應的機能受到破壞,所以可能無任何症狀,發生低血糖時並不會查覺。
- 若意識清楚,應立即進食容易吸收的含糖食物,如3顆方糖、120-150cc含糖飲料、一湯匙蜂蜜或一湯匙糖漿。
- 15分鐘後檢測血糖,若血糖沒有上升或症狀未解除,可在吃ㄧ次。
- 若血糖持續偏低或情況未改善,應立即就醫。
- 若症狀改善,離下次用餐不到1小時,可以馬上就進食。若超過1小時,則宜酌量喝牛奶或3片餅乾、1片吐司等。
- 若病患不合作或昏迷時,應將患者頭部側放,以糖漿、蜂蜜、果糖突於牙縫或舌下,並按摩臉頰以利吸收,每10分鐘一次,並立刻送醫治療。
- 依照醫師指示的劑量注射胰島素或口服降血糖藥,且於使用後按時進食。
- 空腹時不做運動,若從事劇烈運動需額外補充點心。
- 外出時應隨身攜帶方糖、餅乾等,以備不時之需。
- 對於低血糖的症狀提高警覺。
- 隨身攜帶糖尿病護照,並記載連絡辦法,萬一發生低血糖昏迷時,可爭取急救時間。